公眾參與

提交意見

為期兩個月的公眾參與於2024年11月14日展開,以收集公眾意見。期間會進行一系列公眾參與活動,包括巡迴展覽及為相關持份者舉行簡介會。市民可於2025年1月13日或之前透過郵寄、電郵或傳真提供意見。

閣下提供的資料和意見會供政府及其代理人作研究整體分析之用,不會以閣下所提供的原狀披露或轉移於第三方。政府公布公眾參與的結果時會以摘要或綜合形式表達。